跃民回家了,我是郑桐。
眼睛一直涩涩的,原来我是这么的没出息。
没人和我一起喝酒聊天了,没人和我一起抽烟解闷了。
不止这些。远不止这些。
这小子和我共事四个月,同居八个月。瘦瘦高高,吊儿郎当。吊儿郎当是第一感觉,瘦瘦高高一直未变。据说他曾胖过,我却是不信。当初并不是很情愿和他同居,我更喜欢独处一室,只是我付不起昂贵的租金,并且他愣说不介意我晚上弄出声响。他和我性格迥异,我很庆幸。和我性格相仿的那指定不是什么好货色。按照他的说法,我这是蔫不啦唧的性格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。我直嘿嘿的笑,我懒得说而已,不代表我不能说。以他这种不吐不快的观点,我是阴柔了些。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。我们聊学校,聊工作,也会聊感情,聊女人,甚至不止于聊。我们交换没有看过的电影,交换对工作对生活对事物的看法。这时候,他通常是眯着眼睛,燃起一支烟。他说深圳是个人情味淡薄的城市,逢人且说三分话,未可全抛一片心,又说与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我一直没说,深圳是特区,那是说经济特区,要说特殊,那只能是人来人往,人走人留。今日与君别,何日君再来?
这小子家中排行老四,哥哥姐姐都已成家,去年开了个小加工厂,雇了近百工人,一时间也是意气风发,豪气干云。不料一个订单操作不慎加工厂倒闭,闲来无事乱投简历才来深圳与我相识。公司给他挂职首任海外销售经理,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重任交由他一肩承担。他那时常和我比所辖区域大小,望洋兴叹地,海外化外之地,哪比天朝物产丰富啊,边拨弄着地球仪,摆弄刀笔便要和我签订不平等条约,说是愿以泛四大洋地区换取天朝南方一隅。光杆司令浴血数月后,终于倡议公司另聘高明,恳请解甲归田。赋闲又数月,并无姬昌玄德之辈前来,于是心生去意。乃告之,莫愁前路无知己,天下谁人不识君!
这小子能烧菜做饭,能的意思是他愿意去做,并且我习惯各种口味。于是商议好,他做饭我洗碗。我其实不愿意洗碗,一来我认为这是女人干的事,二来我根本懒得洗。只是我更懒得做饭,懒得吃性价比及其低下的外卖,两害相衡取其轻而已。我一直很纳闷他为什么会乐意做饭,更纳闷他为什么不把收拾桌子连洗碗也包了。一个月后另一件事情让我纳闷得抓狂,我吃得比他少,他搞大了我肚子,自己却没事。我感冒了一段时间,是分碗分饭菜的,后来一直沿袭。看着小腹日渐隆起,我一度怀疑他给自己开了小灶。现在,小灶没了,人民公社也没了,我不知道明天是用饭扫光呢还是蛋炒饭。昔人已乘黄鹤去,此地空余锅瓢盆。
这小子喝酒不错。我是说他酒品不错,我是说和朋友喝酒。至于酒品是个啥玩意,我也不知道,暂且借用吧。他不会推三阻四,也不会胡吃海喝,不会张三李四,不会王五赵六。该喝的,一滴不漏,该敬的,一杯不少。几番推杯换盏,大谈朋友的帮助,大谈自己的真爱,大谈生活的理想,大谈现实的无奈。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,可与语人无二三,平日所见不过冰山一角,酒过三巡方晓知己难求。或曰,人生得三五知己足矣,斯世当同怀视之。
这小子走了。明年春草绿,王孙归不归?但去莫复问,白云无尽时。